阿尔萨斯哑巴着指了指左边的楼梯。直到矮人离开,没再有任何语言交流。
阿尔萨斯从来没这么尴尬过。羞耻的眼泪灼烧着他的眼睛,他努力强忍着,逃离了房间,剑都忘了放下。
十分钟以后他没事儿了,骑着马往东走向提瑞斯法林地的丘陵。他带着两匹马,骑的是老一点的灰斑骟马,名叫“真心”,另一匹两岁的小公马“不败”被牵出来训练。
阿尔萨斯觉得自从这马驹出生时,他们目光相接的那一刻起,彼此就有了某种羁绊。那时他就知道它将会是他的坐骑,他的朋友,它会成为有着勇者之心的伟大骏马,成为他的一部分,就像武器和护甲一样——不,更甚于它们。如果照料得好,这种血统优秀的马匹通常可以活二十年或更久,这匹马将优雅的载着阿尔萨斯参加典礼,忠诚的为他代步。它不是战马,那些会单独饲养,特定的时候有特殊用途,等他上战场的时候也会有一匹。但不败将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其实已经是了。
这小公马的皮毛、颈鬃和尾巴初生时是灰色,现在已经变得纯白,如同它出生时那场覆盖大地的雪。这即使在巴尔尼尔养的马中也很罕见,它们顶多是浅灰色。阿尔萨斯半开玩笑的考虑过“雪落”、“星光”这样的名字,但最后他还是按照洛丹伦骑士不成文的传统,以某种品质命名自己的坐骑。乌瑟尔的叫“坚定”,泰瑞纳斯的叫“无畏”。
他的叫做“不败”。
阿尔萨斯做梦都想骑上不败,但骑兵队长警告他,至少要等它三岁才行。“两岁还是小宝宝呢,他们还在长身体,骨头都没有成型。陛下请耐心等待,一匹马会为你服务足足二十来年,一年的等待也不是很长啊。”
但对于阿尔萨斯来说那等待太漫长,太漫长。他回头看看小马,它对慢跑越来越不耐烦,而真心似乎已经竭尽全力了。和老马相反,两岁的小家伙健步如飞,毫不费力。林地的气息使它竖起耳朵,张开鼻孔,明亮的眼睛仿佛在说:来吧,阿尔萨斯……我为你而生。
只骑一小会,慢慢小跑,肯定不会有问题的,然后回到马厩,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阿尔萨斯让真心慢下脚步,把缰绳系在一段低垂的树枝上,然后靠近不败,马儿嘶鸣了一声,他喂给它一片苹果。当小马丝绒般柔滑的口鼻蹭着阿尔萨斯的手掌,他不禁露齿而笑。不败以前配有一套鞍具,让马习惯背上驮东西可是一个漫长而考验耐心的过程。而驮空鞍具跟驮人又是两码事,他还需要跟小马相处再久一点。阿尔萨斯暗自祈祷,然后趁不败闪到一边之前迅速弓身跳到它背上。
不败人立起来,狂暴的嘶鸣。阿尔萨斯把手缠进铁丝般的马鬃,用尽长腿的每一寸,像刺球般贴附在马背上。马儿弓身腾跃,但他抓得很紧。不败又从低矮的树枝下挤过,企图把骑手刮下来,阿尔萨斯大叫一声,但没有放手。
这时不败狂奔起来。
它不如说是在飞,至少对头晕眼花的王子来说是的。阿尔萨斯低伏在马脖子上咧嘴直笑,他从来没这么快的骑过马,心儿兴奋得砰砰狂跳。他甚至没打算去控制不败,唯一能做的只是抓紧。这是他梦想过的最最荣耀,最最疯狂,最最美好的事情。他们会——
阿尔萨斯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硬生生的滚落到草地上。巨大的冲击使他好一会儿无法呼吸。他慢慢爬起来,浑身疼痛,还好没有摔断骨头。
可是不败变成了远处迅速消失的一个白点。阿尔萨斯握着拳头,恼怒的咒骂,一脚踢飞块山石,自己真该罚。
回去时光明使者乌瑟尔爵士正等着他。阿尔萨斯愁眉苦脸的溜下真心,把缰绳递给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