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的官方网站刊登了2则起诉事件,原告是中国的游戏公司九城,被告是美国游戏公司暴雪。起诉的原因一个是财产损害,一个是商业诋毁。
曾经,九城是暴雪魔兽世界的中国代理公司,而如今,网易给暴雪更高的代理费跟分成的诱惑,暴雪就把代理权给了网易,准备在6月份交接。从这些看来,中国的游戏公司实在是懦弱,被外资的公司玩弄于掌心当中。原盛大CEO唐骏说过,这次代理权易主,看似网易成为了赢家,其实是中国游戏公司集体的悲哀。中国的游戏市场不断地发展壮大,但是仍然处于被玩弄的地位。国内企业一直以来受海外游戏开发商的欺压,这次是中国运营商第一次站出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战,使国外游戏开发商利用自身版权优势,挑起国内企业恶性竞争,甚至不惜以诋毁国内企业的公司名誉为手段打压国内运营商的梦想破灭。从整体行业来看,对网游产业长期的发展而言是有益的。前不久,暴雪就单方面修改了魔兽世界的免责声明,企图为游戏交接产生的问题推卸责任。而今,九城终于把暴雪送上法庭,正式以财产损害和商业诋毁起诉暴雪。
九城起诉暴雪,是暴雪自己种下的苦果。因为魔兽世界全球成功,暴雪就有了资本疯狂的提高代理价格。让中国的游戏公司互相争斗,从而渔翁得利。不过,这次暴雪虽然通过把代理权移交给网易获得了非常丰厚的代理费用,也流失了大批用户,很多用户开始廉价的卖号,甚至开始转向台服和欧服。今天的新闻还报道了台服出现严重拥挤,排队时间达4-5个小时。这样一折腾,不知道暴雪还能赚多少钱。而且非常关键的一点,暴雪在中国的形象大大的受损,成为吸血鬼的形象。因为这次事件,暴雪在中国的整体企业形象和利益,包括旗下的所有游戏(不只是魔兽世界,包括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等),都将因此受到影响。
暴雪前些天单方面修改游戏条约,引发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我们突然发现,原来玩家是多么的渺小,是一个弱势群体,根本无法抵御霸王条款的霸道。现在,九城开始正式起诉暴雪,并于2009年6月18日13点45分及2009年7月8日14点在上海浦东法院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在法院的网站上写的起诉原因是财产损害和商业诋毁,我们现在还无法得知财产诋毁具体指的是什么?是玩家在游戏账号的财产?还是实体化的财产?虽然具体内容还不清楚,但是九城开始起诉暴雪了。九城是代表的自己?还是代表玩家?还是代表中国的游戏公司?九城是一家上市公司,需要对股民和投资者负责。暴雪行为严重侵害了股东利益,而且暴雪没有在合适的时间通知九城转移代理商事件,这可能是九城起诉暴雪原因,同时这也维护了国内游戏产业的公平竞争。
九城起诉暴雪 发展过程:
2009年4月16日,暴雪由于和第九城市在商业上的纠纷,最后谈判破裂,将《魔兽世界》的中国内地代理权转交给了网易公司代理。
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第九城市从内部员工到外面的玩家都出现剧烈的反响,内部员工跳槽,外面的玩家在之前积压的怨气都爆发出来,谴责第九城市为了自身的利益草率地作出了此项危害众多玩家的决定。
虽然在此期间第九城市有高管出来安抚员工说:"这并不算什么!",但从这些种种的迹象来看,第九城市的确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供养他们的玩家的心里。
很明显从宣布魔兽世界易主到现在,中间有九城服务器几次受到黑客攻击;服务器频繁DOWN机;暴雪修改协议诋毁九城的“补丁门”事件;暴雪转移资料时候丢失G的事件;GM不予理睬任何外挂事件。这些事情让玩家对第九城市伤透了心,有的玩家甚至主动自发团结起来不上游戏,使得第九城市在此期间股票大跌,人心尽失,员工跳槽。而后FIFA2 OL的公测又差强人意,为此第九城市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想得到最后一笔赡养费这样做其实也是理所当然。
玩家关心的是:这起官司是否会对网易接手WOW后,WOW的审批产生影响呢?
引用:此前。我国新闻出版总署曾经公开表示,为防止国外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优势侵害中国公司的权益,凡中外游戏公司发生纠纷起诉者,一概暂停争议产品在华审批。
请注意,这里是跟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基于保护国内相关厂商的知识产权所做出的规定,WOW的知识产权可以确定的是100%归暴雪所有,和九城没有任何关系。九城只是拥有2009年6月8日前的代理权,关于代理权部分,目前是没有任何相关的纠纷发生的。
所以此次官司,对网易接手后的WOW审批影响不大。一切应该能照常进行。
5月26日下午16时30分 有舅舅爆料:
“只是暴雪员工弄坏了2台服务器而已..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无关游戏.
公开审理 可去旁听 有效治疗蛋疼”
5月26日下午17时:
2台服务器损害赔偿的消息已经证实为造谣!
5月26日下午17时40分:
九城起诉暴雪案由新增一条“商业诋毁纠纷”,初步分析应该和用户协议悄然更新事件有关。
5月27日上午10时:
请注意引起诉讼纠纷并非“必然”停止审批进程
昨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有些人反映出部分玩家存在一个误解,即认为“法律规定一旦中外公司发生诉讼纠纷就会立刻停止审批”,对此有必要做一个说明:
这个说法实际上是出自新闻出版署的寇晓伟副司长在2007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上的一句话,这句话的准确原文很难说,据、当时的报导,他说的可能是“如果国外企业恶意挑起与中国网游企业的纠纷,外方企业产品将被禁止引入中国,直到问题解决。”
寇晓伟副司长的个人表态可以说是一种政策导向,但并不是法律。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是“可能停止审批”,并非“必然停止审批”。这个决定权仍然把握在相关部门手中,而不是这个诉讼本身能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