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关于文化部网络游戏进口审查工作的介绍
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27号发布,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对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查进行了规定。2004年5月,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就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条件、程序和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文化部按照文件的规定成立了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委员会,聘请包括教育、心理、互联网、法制、学生家长、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等53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审查专家,并开始了网络游戏的审查工作。2009年4月24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报工作的公告》,对网络游戏进口申报程序再次进行细化。
文化部的上述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关于文化部“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的工作职责的规定进行的。几年来,文化部受理审查进口网络游戏169款,经过内容审查批准进口158款(其中有86款游戏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有23款是多次召开专家审查会复审后通过),不予进口的游戏11款。文化部受理审查国产网络游戏296款,通过内容审查备案205款,未通过内容审查91款。对非法经营的网络产品进行了多次查处,维护了网络游戏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