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八眉猪
互助八眉猪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互助八眉猪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地域范围
北纬36°30'-37°09'、东经101°46'-1 02°45'之间,海拔 2000米以上的地区,即塑山以东,大阪山以南和塘川、哈拉直沟、川水流域以北地区19个乡镇(高寨、红崖子沟、哈拉直沟、塘川、五十、丹麻、台子、五峰、威远、西山、蔡家堡、东沟、东和、加定、巴扎、林川、南门峡、东山、松多)
特定品质
互助猪是在青海高原生态环境条件下,经过长期自然和人工选择而形成的地方猪种,具有适应性强、性早熟、抗逆性好、产仔数较多、保姆性好、沉积脂肪能力强、肉质好、能适应贫瘠多变的饲养管理条件、性状遗传稳定、对近交有抗力等优良特性。
文化典故
据考证,八眉猪的驯养历史已有六千多年,主要分布于我国的黄土高原地区,由于历代移民不断西迁,八眉猪亦因之被带入青海农区繁殖。随着社会需要和经济条件的变化,经长期选育形成了这一适应高原地区生态特点的类型。由于互助县是该类型猪的中心产区,故称为互助猪,群众称为"大耳朵"。由于新品种的不断引入和长期的经济杂交,民间纯种互助猪已几乎绝迹,目前只有在青海省八眉猪原种育繁场和互助保种猪场有存栏。其种质资源独特,是一座丰富的原种群和活的基因库,农业部2000年8月23日发布公告确认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的19个猪种中,位列第一。
互助八眉猪
地域范围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北依达坂山与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接,东北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和永登县毗邻,东南与乐都县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接壤,南以湟水与平安县为界,西邻大通县,西南与西宁市相连。境内有省道宁互公路、民门公路;专用路机场公路。地理坐标为北纬36°30'~37°9',东经101°46'~102°45'之间。全县辖属19个乡镇,全县东西长86千米,南北宽64千米 ,县域面积3424平方公里(合513.6万亩),占海东地区总面积的18.85%。耕地面积97.82万亩,草山面积103万亩,互助八眉猪养殖分布在互助县高寨、红崖子沟、哈拉直沟、塘川、丹麻、东沟、东和、东山、五峰、西山、蔡家堡、台子、南门峡、林川、巴扎、加定、五十、松多、威远镇,以上乡镇海拔2100—4400米以内都属于互助八眉猪养殖和保护的范围(互助县全境)。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独特感官特征:1.外貌特征:头狭长,耳大下垂,额有纵行“八”字皱纹,故名“八眉”,互助猪以体型大小、外貌特征和生产特点分大、中、小三种类型,以中型居多。大型猪:体格较大,被毛黑色,体质粗松,皮厚,体躯多褶皱,大腿部褶皱“套迭”更深、更多。额部较宽,额纹粗深而分布不整。嘴筒较粗,鼻面微凹。耳大下垂,长过鼻端,耳壳皮肤柔软耳根宽。背腰较长,较宽而平直。腹大下垂,成年母猪腹部拖地。奶头粗壮,发育良好。后驱斜尻,大腿欠丰满。四肢粗壮,后肢卧系。尾粗而长,尾毛较多。大型猪性情温驯,好静卧,不爱动。两岁左右视力减弱或双目失明。大型猪主要分布于脑山区,因晚熟,饲养期长,皮厚、迟钝、视力早衰,哺育性能差,多被淘汰,现为数极少。成年母猪体重130.33±8.64公斤,体长135.17±3.07厘米,胸围122.11±3.21厘米,体高65.14±1.34厘米。中型猪:是大、小型之间的中间类型。体格中等,体型体质比较紧实,体躯褶皱少,主限于后腿部。被毛黑色,鬃质好,鬃长10.28±2.37厘米,鬃径255微米。头略呈椎形,额部较窄,额纹纵行。鼻面直而微凹,嘴筒较细。耳大下垂,耳壳较硬,成年母猪耳长30.08±3.49厘米。背腰窄而平直。腹大下垂,但不着地,有效06对(5—8对)。后肢斜尻,后退欠丰满,后肢卧系,尾较细,尾毛少。性情比较灵活,护仔性很强,放牧型较好。成年公猪体重104.27±9.70公斤,体长125.09,4.61厘米,胸围113.03,3.56厘米,体高64,1.74厘米。成年母猪体重87.44±2.64公斤,体长119.10±1.18厘米,胸围105.64±1.24厘米,体高58.39±0.56厘米。小型猪:包括杏耳猪和黄瓜嘴。体型矮小,被毛黑色,头狭长而直,嘴尖细(黄瓜头)或额部较宽,嘴粗短。耳较小下垂,呈杏叶状。背腰短平,腹部下垂,杏儿猪后驱发育较好。四肢较短,皮薄骨细,早熟易肥,肥猪体重达70公斤左右即体满膘足。成年母猪59.94±3.17体重,体长109.38,2.60厘米,胸围91.88±1.83厘米,体高54.19±1.65厘米,小型猪主要分布于灌区,舍饲为主。2.互助八眉猪的繁殖性能和肥育性能: 小母猪2.5—3月龄即有发情表现,3.5—4月龄性成熟,可初配受孕。发情周期15—21天,发情持续期3天左右。公猪4~5月龄、母猪6~7月龄体重达到成年体重1/3配种,产仔数头胎6.4头,三胎以上12头。农村采取低水平吊架子饲养方式,大型猪一般两年以上活重150公斤左右成肥,中型猪14-18月龄活重80—100公斤成肥,小型猪10—13月龄活重60—70公斤成肥。互助猪的成肥速度,与饲料水平和饲养方式有关,精料水平高,且相对集中使用,中型猪11—12月龄肥育期日增重为300克左右,体重可达90公斤。独特的内在品质指标:互助八眉猪猪肉肉质好,鲜红色,肌肉呈大理石条纹,肉嫩,味香,肉质含水率61.53%。蛋白质含量≥20%,肌苷酸含量100mg/100g,肌间脂肪含量≥1.70%。3.安全要求:互助八眉猪产地环境质量产地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有关要求的一级标准,畜禽饮用水质量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规定的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按DB 63/T 918-2010绿色食品 八眉猪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猪肉及产品符合NY/T 843-2009 绿色食品 肉及肉制品的要求。2、标志使用规定: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3.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4.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5.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6.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7.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8.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9.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