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总局
“天一总局”全称“郭有品天一汇兑银信局”,系由旅居菲律宾华侨郭有品于公元1880年(清光绪六年)在其家乡(时称龙溪县流传社,即现在的龙海市角美镇流传村)创办的。初办时称“天一批郊”。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扩大为四个局、设总局于流传社,外设厦门、安海(晋江)、吕宋(菲律宾)等三个分局。1896年注册为郭有品天一信局,1902年改为郭有品“天一汇总银信局”。天一总局的设立,专为海内外华侨和侨属办理书信投递和钱币汇兑接送,提供服务和方便。
“天一总局”的“天一”取自汉儒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即“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合一”,用“天”作为徽志寓意天下一家,表达郭有品创办侨批局的仁爱之心,也缩短了海外侨民与家乡眷属的万里之隔。
天一总局旧址的“苑南楼”始建于1911年(清宣统三年),后经购地扩建,于1921年又建成北楼和“陶园”(花园)。以北楼作为“天一总局”的办公业务经营大楼。“天一总局”总建筑面积4495m2,整座大楼别具“南洋”风格,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结构优雅大方、雕花刻栋、古色古香。北楼向西并列是三进式大厝,两旁紧栓双边雨屋、屋后紧连“宛南楼”,北楼与宛南楼之间有钢筋混凝土天桥连接。原来的“陶园”占地3000多m2,建有亭台、楼榭、假山、猴洞、鱼池、花圃、石砌小道曲径通幽、群花争艳、草木显秀。在当时农村之中可谓鹤立鸡群、一花独秀。
岁月桑沦、时代变迁,“天一总局”遗址历经百年,虽貌非昔比,但作为见证历史的时代产物,它的历史价值是不可低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