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店古镇
赊店古镇,即赊店古城。历史上赊旗镇地域周属申伯国,春秋时属楚,战国属韩,汉代必宛县,隋属南阳县,明、清为南阳府辖,民国属南阳县。1965年建立社旗县,该镇归社旗县管辖,成为县城所在地,并由-总理亲自圈改,把“赊旗”改为“社旗”,寓意为“社会主义旗帜”。1989年被河南省政府定为历史文化名镇;2004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复名为赊店镇,2007年被国家文物局评选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2013年赊店古镇荣获“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旅游目的地”称号,2014年赊店古镇入选全国十大“影响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镇”,仅次于浙江乌镇-。
2015年1月赊店古城镇成功入选“2014中国最具价值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景区”。
亦名赊店古城,原名赊旗镇,又名赊旗店,赊店,兴隆店。赊旗镇地域周属申伯国,春秋时属楚,战国属韩,汉代必宛县,隋属南阳县,明、清为南阳府辖,
民国属南阳县。1965年建立社旗县,该镇归社旗县管辖,成为县城所在地,并由-总理亲自圈改,把“赊旗”改为“社旗”,寓意为“社会主义旗帜”。
赊店镇,是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政府所在地,位于潘河、赵河交汇处。辖10个(社区)村,19个自然村,53个村(居)民小组,辖区面积16平方公里,总人口4.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2万人。赊店镇是社旗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潘、赵二河交汇,三面环水,镇贯三岗。交通便利,南(阳)驻(马店)公路、方(城)枣(阳)公路十字相交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