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家岙遗址
1955年当地村民在挖掘塘泥时发现此处地下有兽骨、鹿角、陶器等遗物,1979年经浙江省考古所试掘,出土了一批锛、斧之类的磨制石器和釜、贮火尊、罐、钵、器盖和支脚等陶器,从文化特征上与河姆渡第四文化层较接近,部分出土遗物具有第三文化层的特征。据推断遗址时代约在距今六千年至七千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慈溪市普查办于2009年3月对遗址进行了较大范围的钻探,发现遗址地表下110至260厘米大致属于文化层,最大厚度约1.5米,往四周逐渐减薄。文化层以夹杂较多砂粒和有机质遗物的灰褐色土为特征,东西和南北分布范围各约200米,大致分布于大埠头村以北、眺头以南、梅湖江以西、余慈铁路以东的田畈中,主体遗存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根据钻探结果初步分析,遗址文化内涵与余姚鲻山遗址、宁波傅家山遗址情况相似,堆积主要属河姆渡文化早期。
遗址文化层埋藏较深,自发现以来,本体保存较好,除当地村民河道清淤外,基本未有扰动。遗址周边环境也保存较好,但附近山体的开山采石情况较多,对其环境风貌有一定破坏。
童家岙遗址内涵丰富,保存较好,是一处值得重视的河姆渡文化类型遗存,对研究浙东一带的自然面貌、地理变迁及人类文明史,都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1986年8月,慈溪县人民政府将童家岙遗址公布为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