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周姓男子前年持刀,将素未谋面的李姓老翁乱刺27致死,死者妻子在法庭下跪哭求法官将周男判死,但历审考量周男患有思觉失调症,且犯后撰写悔过书表达歉意,将周男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周男逃过一死确定。
2016年6月12日上午,88岁的李姓男子到北市信义区四兽山山区运动却失联,警消接获家属求助,在当地虎山步道一处凉亭发现李男,李的身上被刺27刀大量出血休克死亡,警方循线逮获周男。
周男被逮后自称,他从2014年起罹患精神疾病,常感到“有狙击手对自己不利”、“被监督”、“有人要杀我、伤害我”等被害妄想或持续性幻听,并辩称李男嫌他的狗脏臭,还先攻击他,他才持刀反击。
北院委托医院鉴定周男精神状况,指周有反社会人格违常倾向,并罹患思觉失调症等精神疾病,法官认定周触犯杀人罪、构成累犯加重条件,其犯行造成被害人家属无法抹灭之伤痛,但考量《两公约》禁止对精神障碍者判死,仅判处周男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后,死者妻子出庭哽咽地说,丈夫遗体刀伤累累、入殓时几乎无法穿上衣服,她跪在地上哭求法官将周男判死,“希望老公是最后一个受害人”。
高院审理后认为,周男曾因杀人未遂案遭判刑确定,去年出狱后不到半年,又犯下本件杀人案,足见其恶性重大,但念及他犯后坦承犯行,且是思觉失调症患者,依杀人罪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