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政府订定自治条例,未来未依规定入山,最重可罚5万元,搜救费还要自己买单。最快四月上路。
花莲山难勤务逐年攀升,不仅让搜救人员疲于奔命,搜救费还要全民买单,花莲县政府今天制定“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
根据花莲县消防局统计,花莲去年42件山难,比起5年前高出3.5倍。而山区救援若出动空勤直升机,来回一趟燃料费平均约120万元,不包括地面搜救人员超勤加班费、保险费及后续产生的救护费用,而搜救时间越久,所需油料费及人事费也越高,日前二子山事件,搜救17天共计出动逾400人次,油料费约2160万元。
花莲县消防局表示,为减少山难发生,降低搜救成本,因此制定“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共计拟定16条法规,包括进入县府公告管制山域,应依登山计划执行、携带定位功能器材、由专业领队带领并投保登山综合险等。
花莲县消防局长林文瑞表示,条例生效后,无保险或在台风期间入山等违规民众,将可处以1万元至5万元以下罚锾,若致遭受危难所生费用,则归责当事者,由当事人支付搜救费,条例今天送议会,预计4月审查,通过后即实施。10603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