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客点燃浓烟告诉搜救直升机受困地点,另一名余姓男子躺在一旁已经没了呼吸心跳,两人困在高雄桃源山区孤立无援,救难人员实施吊挂抢救却为时已晚。
意外发生在去年一月,余姓男子和几名登山同好相约到高雄桃源山区爬山,七人预计5天4夜就能攻顶,完成攀登百岳行程,没想到一群人爬到一半,余姓男子突然肚子痛到在地上打滚,除了一名同伴两度求援,愿意留下来照顾他,其余五名同伙坚持赶行程,置之不理,余姓男子30日因为十二指肠溃疡并发,死在山区,等到隔天,搜救直升机赶到,余姓男子已经气绝多时,这五名见死不救的队友,被依照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检察官认为,登山过程变数多,登山队是“危险共同体”,在山上,成员彼此是相互信赖、依存、安全、照顾的“保证人地位”,5名队友不顾生病的同伴,得负过失致死刑责,如果意外发生当时,队友积极协助,及早送他下山治疗,就不会发生意外,而五名被告认为,大家各自缴费登山,体力跟耐力都很不错,否认见死不救的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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