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四恶”?孔子说:不教而杀谓之虐、慢令致期谓之贼…。这是其中二恶;最近台中市政府雷厉风行拆除大坑九号登山步道摊贩,就是二恶的作为。
大坑山区虽有小黑蚊肆虐,但近年来在市府努力建设与推动观光休闲后,让原假日车水马龙的登山步道,平日晨昏,即吸引登山客上山一游。人潮带来商机,摊贩从数摊逐渐聚集上百摊,形同另类流动市场。
登山步道成市场,与市区马路成夜市,性质雷同。唯一差别,一在山,一在闹区。
夜市可以透过辅导与管理成为在地文化特色,在山上摆摊推销大坑农特产品的弱势农民为何就不可以?
农民在登山步道公园内搭建固定场所营业,行为明显违法,但遗憾市府一直睁一眼闭一眼放任发展,直到形同市场,引来外界挞伐,才大刀阔斧的要业者限期拆除,不仅徒增民怨,也暴露市府一开始未辅导就杀的“虐”,与从头政令松懈,却限期拆除的“贼”。
市府虐、贼的作法,怎叫农民心服口服,又如何不让人有市府“柿子总是挑软的吃”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