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清查龟山乡公所弊案,发现已收押的工务课员杨永昌涉嫌验收工程不实,其中三年前发包、总金额两百九十万元登山步道工程案需施作七座凉亭,检调勘验,以目测即可看出与设计图不符之处,检方除提讯杨永昌外,同时传讯三人到案。讯后工程课技士简育玲十万交保,包商詹家龙八万、李朝郎三万交保,杨永昌还押。
地检署指出,龟山乡公所民国九十八年四月发包总金额两百九十万元的登山步道标案,内容需施做七座凉亭,案子由昱发土木公司得标,并于民国九十九年一月验收,业者也顺利领款。
检察官林秀敏侦办乡长陈志谋收贿案时接获检举,并指挥桃园县调查站干员,提讯当时负责监工的工务课员杨永昌,并且传讯负责验收的工务课技士简育玲、得标的昱发公司业者李朝郎;检调进一步发现,表现上虽是昱发得标,实际上却是信力企业公司借昱发的牌得标,因此信力公司老板詹家龙也传讯到案。
检调实地勘查位于龟山乡福源山、大栋山、四零五高地、新潮岭等登山步道的凉亭,发现缩水相当离谱,仅用目测就能判定与设计图不符。四人均否认偷工减料及验收不实,讯问后谕令三至十万元不等交保,杨永昌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