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四日陪同数十位民众,于圆山饭店牌楼前,高举“乞丐赶庙公”、“爬山要付买路钱”等标语,抗议圆山饭店停车证过期,仍违法收“过路费”,要求饭店立即停止收费,把登山权归还于民。业者坦承执照逾期收费有疏失,表示将退费给民众,市府则决定开罚,至少三千元。
市议员陈建铭说,政府花两亿整修圆山风景区,民众到山上运动竟须缴交一小时八十元的停车费,还有到寺庙修行的师父,住了三天,最后竟要缴交三千多元停车费,质疑圆山饭店简直占地为王,要求市府应保障圆山居民的权益,毕竟山林是属于台北市民的。
停车登记证过期 停车费照收
另有市议员指出,圆山饭店停车场的使用执照,期限仅到去年底,这一个月来都是违法收费。而且山是共同资产,圆山饭店在十三公顷土地中,仅承租八公顷多,并未将整座山租下来,人民爬山还要缴交过路费,爬山一次来回至少四小时,“每天三二○元的停车费比看电影还要贵。”
经常在附近登山运动的黄先生表示,住在圆山饭店后方已廿余年,早期自由进出不用付钱,不料十年前开始,若不缴费就无法回家,“唯一回家的路却行不通”,只好每个月缴一千两百元的“过路费”给饭店,相当不合理,他强调,跟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十二户,约廿几人。
占地为王逼人停车 民众怒批
登山客邱明燕痛批,爬这座山已逾廿年,以前根本不须缴停车费,饭店还在牌楼前道路两侧,画上红线,“等于逼民众进来停车”,而且即使没有停在停车格内,也要收钱。
台北市停车管理处营运科长黄莉雅表示,圆山饭店停车场无照营业,已违反停车场法第卅七条,可处三千至一万五千元罚锾,详细罚款金额还要讨论,通常首次违规,都以三千元为处罚基准。她强调,圆山饭店的停车收费标准无违法,而业者也正在申请新的停车场登记证。
圆山饭店公关经理俞利英坦承疏失,停车登记证过期,不该继续收费,已于二日暂停收费,另外民众可凭今年一月至二月一日的停车发票,至饭店柜台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