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台湾机场携带超过限制新台币现金数额,小心被收归国库!为防洗钱,台湾机场将加严旅客进出海关现金等有价物携带罚责,6月28日起携带新台币超过10万元现钞或等值1万以上美元黄金或裸钻等,携带超额且未经申报现金将不只退运,也会被没入。
过去旅客进出台湾机场海关,携带未申报超额现金会被暂存管制区;但依据关务署修正公布洗钱防制法规定,6月28日起,旅客携带未申报超过10万元新台币数额,超出金额将被收归国库;申报不实者,超过限额部分依申报情形存关或没入。
●各国出入境应申报有价物携带限制
台湾:黄金总值超过美币2万元、超过美币1万元、超过新台币10万元、人民币2万元为限、有价证券。
日本: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合计金额超过100万日圆。
韩国:价值金额超过1万美元对外支付方式(本票、汇票、信用状除外)、国内货币(韩元)及标示为韩元货币旅行支票。
泰国:入境没有金额限制(落地签需备有1万泰铢财力证明);出境现金超过入境携带现金时则需申报。
新加坡:携带超过3万新元或等值外币。
美国:超过1万元现金、旅行支票或其它等值外币现钞、证券。
欧盟:随身携带1万欧元(或超过)现金或其他等值货币。
中国大陆:人民币现钞超过2万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