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OOK景点家吴品萱整理报导
去澳门旅游要注意了!澳门旅游局发布提醒,自2017年11月1日起,依据《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之规定,凡入境澳门携带12万澳门币(约台币45万)以上现金或支票等无记名可转让票据者皆应向海关申报,否则可被科处澳门币一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澳门入境规定新制11月上路。(图 / 澳门机场)
申报范围并不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重金属及宝石,中途短暂停留澳门特区的过境旅客亦无须作出申报。申报制度的实施,不会限制、阻碍或禁止合法的资金进出澳门。
澳门威尼斯人。(图 / 威尼斯人酒店)
法律生效后,出入境人士只须遵照有关规定作出申报。因应新措施,海关将推出一系列的推广及宣传,让旅客及居民充分获取资讯,确保法律有效执行。
出入境注意! 携逾10万台币未申报将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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