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旅行社承办的“武陵赏樱团”在国5翻车33死。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蝶恋花旅行社承办的赏樱团游览车翻车,造成33死、11伤。观光局今天引用消保法第36、38条,旅游产品对消费者生命、身体、财产造成损害,勒令蝶恋花停业,并要完成改善后,才可再提报观光局申请复业。
针对蝶恋花旅行社的行政处分,观光局表示,今(14)日以观业字第1063001101号函该公司,依消费者保护法第36、38条规定停止该公司经营旅行业务,并请改善完成下列事宜后再提报本局申请复业:
(一)妥适处理伤者就医、亡者抚恤及保险理赔等善后事宜。
(二)就公司经营方式、行程安排规划及风险管理等研提改善及因应计划。
(三)将事件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形函报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