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概念
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但不包括已知的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食物过敏,暴饮暴食引起的畸形胃肠病,也不包括慢性中毒。
食源性疾病(foodborn disease)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
食物中毒的分类
按病原物质,将食物中毒分为五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2.真菌性食品中毒是指摄入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3.动物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动物性中毒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4.植物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植物性中毒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5. 化学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化学性中毒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特征
1.发病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爆发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趋势。
2.发病食物有关。病人有食用同一污染食物史,流行波及范围与污染食物供应范围相一致,停止污染食物供应后,流行即告终止。
3.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为主。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物中毒的防治措施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