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备忘录涉及不予受理巴哈-玛公司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提出的破产案
巴哈马拿骚2015年9月17日电 /美通社/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CSCEC,简称“中建”)全资拥有的间接子公司、造价35亿美元的巴哈-玛 (Baha Mar) 度假项目的建造管理方/总承包商中建美国巴哈马有限公司 (CCA Bahamas) 今天就回应美国特拉华区破产法院关于不予受理巴哈-玛公司 (Baha Mar Ltd.) 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提出的破产案的备忘录发表如下声明。
“中建美国巴哈马欢迎凯文-凯里法官 (Judge Kevin Carey) 裁决对巴哈-玛公司依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提出的破产案中的绝大多数案子都不予受理,并且支持美国特拉华区破产法院的决定,即关于巴哈-玛度假项目的问题最好是在巴哈马国内解决。这项决定可以保护所有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且能为巴哈-玛度假项目的未来带来最大限度的确定性。”
“在巴哈-玛清算流程继续向前推进的时候,中建美国巴哈马依然致力于和由巴哈马最高法院 (The Bahamian Supreme Court) 指定的临时清算人 (Provisional Liquidators) 进行合作。我们非常了解巴哈-玛度假项目,并且对此拥有独一无二的专业知识,我们现在已经准备好,而且愿意,也能够重新调集适当的资源,来尽快完成巴哈-玛度假项目。”
创建于1985年,中建美国有限公司 (CCA) 是中建北美和南美子公司。中建是一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6月的总市值为480亿美元。2015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在第37位,并在2014年 ENR 全球承包商排名中名列第一,中建拥有世界上其他建筑公司都无法比拟的优势。
中建美国巴哈马是中建旗下全资拥有的间接子公司,以诚实与创新为创立原则,具有质量保证和价值创造。凭借2014年约20亿美元的营收,中建美国成为美国第32大承包商。根据其核心价值,中建美国致力于为所有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建设更美好的巴哈马和更美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