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英雄论剑”以豪气开场,却以悲剧告终。“成都驭胜车友会年会”上,一辆载着4人的越野车在表演“涉水过河”时沉入江水,2人死亡1人失踪。
就算金马河见多了死亡,埋葬了不少死于非命的不幸魂灵,这样一辆径自向河中心开的汽车,恐怕也是头一回见。舆论在痛惜逝者之余,也为驾车人如此的冒失行为深感震惊。
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灾难特别令人揪心。与那些以冒险为职业的极限运动爱好者或探险家不同,普通驾车族只是芸芸众生之一员,加入车友会只是以车会友,只求闲时同游之乐趣,绝无历惊履险寻求刺激之目的。也就是说,他们本不是什么勇敢的人,一无冒险之动机,二无冒险之准备,在最不应该的时间与地点,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溺水而亡,这样的结局让人特别不能接受。
这是不该发生的悲剧,人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悲剧最让人扼腕之处在于原因简单得可怕,在于开车涉水过河行为本身―――超越了普通人野外驾驶的需要,也超越了越野车本身的性能。且不说出事的二驱车性能本有局限,再好的越野车也断然没有水陆两用功能。对河道地形不熟,不作考察竟贸然开车涉水,不仅与越野探险精神不符,连最基本的驾车课程也不及格。
无论如何,开车“走不平常路”,不能成为创新、勇气的代名词,正如此次车友会组织者所言,为了“不走平常路,积累越野经验”,他们曾经车陷沙地,在鹅卵石滩上打滑。他们也许没想到,这次的涉水过河,离经验已经太远。
人不是不可以冒险,但不可冒无谓之险。古语云,“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也。”孔子所持的谨慎,与孟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情并不矛盾,那就是,我们对认准的道理和事,就坚持去做,但空手搏虎、徒手过河之类的事,则与真理和勇气毫无关系。
随着中国汽车社会的形成,近年各类车友会蓬勃兴起,这本身没错,需要警惕的是商业介入和集体狂热。一些品牌4S店、汽车厂商出于商业考虑,要么直接成为车友会的发起人,要么经常性地引导、邀请并赞助车友会活动。这使车友会看似民间自发组织,或多或少都掺杂着商业的影子,车友会活动也容易走向过度宣扬车辆性能、冲击驾车极限的误区。
群体狂热也是集体活动易于出事的肇因。个人在群体中之所以变得格外“勇敢”,大约是“人多有力量”的集体无意识,或者心有疑虑却无法说不的从众心理。比如2007年南京“马自达6”车友会高速路上围堵悍马,就有典型的人多势众心理。此次“驭胜”车难的唯一幸存者回忆,尽管他说不行,但仍然不能阻止车向河中驶去。
没有人希望拥有这样的经验。我们想要的经验是在安全的前提下探寻世界,而非死里逃生。生命经得起冒险,却经不起冒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