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自行车比赛是1868年在法国圣克劳德公园内举行的。在1896年第1届奥运会上,自行车就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在奥运会发展的初期阶段,只有场地、公路两个分项的比赛;山地自行车比赛1996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20世纪60年代,美国又兴起小轮车运动,2003年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小轮车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比赛项目。2012年伦敦奥运会场地自行车项目减少了两个男子项目,增加了两个女子项目,这样伦敦奥运会男女场地自行车比赛的项目数均为5个,分别为竞速赛、团体竞速赛、凯琳赛、团队追逐赛以及新设的五项全能赛,共产生10枚金牌。
场地自行车比赛也称为“圆形场地”比赛。场地赛中采用的自行车只配有一个齿轮,引无闸。场地自行车赛是高科技应用的重要场所,是参赛各国相关科技的比拼。场地自行车不能使用活飞轮、变速器和刹车装置。比赛须在表面为木质的、周长为250米的圆形场地上进行。赛车场的跑道为椭圆形、盆状的设计结构。跑道最大的安全速度范围要设计在85km/h-110km/h之间。不同跑道长度的场地,其弯道半径和跑道宽度见表。在跑道的下部设有占跑道宽度10%的放松道(蓝区)和供上道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裁判员使用的安全区域。在大于、等于250米的场地上,安全区域总宽度不得小于4米。在蓝区外延20厘米处有5厘米宽的黑线为测量线,场地的大小就是以测量线来测定的。测量线外延70厘米处有5厘米宽的红线为快速骑行线。
比赛规则
竞速赛:一般排定2-4名运动员同时原地出发,计最后200米的时间,每组运动员将在250米的场地上骑行3圈,以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决定比赛的胜负。比赛出发位置由运动员抽签决定,内道运动员必须领骑。从1/4决赛开始进行三战两胜制的比赛,即第一战抽内道;第二战内、外道交换位置;第三战重新抽签。
团体竞速赛:团体竞速赛是以每队三名选手组成的两个队,从场地的追逐线向相反的方向同时出发。在场地上骑行3圈,每名选手领骑1圈,以第三名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决定胜负的比赛。团体竞速赛分为三轮次。里道运动员用起跑器出发,并作为领骑运动员。领骑运动员在骑完第一圈后,从跑道外侧退出并离开跑道。第二位运动员领骑下一圈,然后以同样的方式退出比赛。第三名运动员一个人完成最后一圈比赛。
个人追逐赛:个人追逐赛由两名运动员在跑道的两个直道相反方向的位置(追逐赛起、终点线)、在跑道的内侧起跑。男、女个人追逐赛比赛距离分别为4公里和3公里。比赛分资格赛、第一轮和决赛三个轮次。
团体追逐赛:团体追逐赛由两个队,每队4名运动员,在跑道两个直道相反方向起跑完成4公里的比赛。比赛以每队第三名选手的前轮到达终点的瞬间记取成绩。每个队的成绩和排名将以该队第三名选手到达终点的成绩计算。团体追逐赛分为三轮次。
记分赛:是运动员集体出发,以运动员在比赛中的累积得分进行排名的比赛,男子40公里、女子25公里。规则规定:在250米的场地上,途中冲刺每10圈一次。每个冲刺圈第一名获得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任何一名选手超过主集团一圈,即获得20分。任何一名选手被主集团超过一圈,即扣除20分。
计时赛: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时间排列名次。比赛时运动员在同一起点单个原地出发,抽签决定出发顺序。出发犯规延后5人重新出发,再次犯规取消比赛资格。以每名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成绩判定名次,优者列前。如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
凯林赛:凯琳赛是一组参赛运动员在摩托牵引完成一定圈数之后,在距离终点前600至700米进行终点冲刺的一项比赛。凯林赛包括第一轮和第一轮复活赛、第二轮比赛、决赛三个轮次。比赛开始由摩托领骑员在快速骑行道上,牵引运动员骑行,在终点线前600至700米的距离时,摩托领骑员离开跑道。运动员进行最后冲刺,以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观赛礼仪
观看场地自行车赛除了遵守通用的观赛礼仪之外,观众要自觉做到不妨碍运动员竞技水平的发挥,并保护运动员和自己的人身安全。观赛时不要超越隔离区,也不要冲入场内或赛道,因为运动员在高速状态下容易发生侧滑、摔倒等事故,可能会给周边观众的安全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