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使用自行车人数的增加,近年来日本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事件层出不穷,有的甚至引发死亡交通事故。日本因此加大了对自行车违规的惩戒力度。对于因骑车恶意违规而被提交检察院的案件,此前检方在是否起诉的问题上一直持谨慎态度。21日,东京地方检察院表示将改变原则,对于骑车恶意闯红灯等案件的违法者进行“略式起诉”。
骑车违规也可被起诉
根据日本的“道路交通法”,自行车为“轻车辆”,与汽车等机动车同属于“车辆”的范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根据法律,酒后骑车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拘役或者50万日元以内的罚款;无视信号、逆行、危险行驶可能被处以3个月以下或者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夜间无照明骑车、打伞打电话等不稳定骑车、变换车道时不提示可能被处以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骑车带人、两辆自行车并排骑行、妨碍行人等可以处2万日元以下罚款或科料(日本财产刑的一种,一般为1万以内的罚金,不作为前科)。
以上所提的“罚款”是刑事处罚手段。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同样设有刑事处罚的条款。但是平时机动车违反交规所缴纳的“罚金”并非刑事处罚的罚款,而是“违规金”。
接受“罚款”等刑事处罚,就算背上了前科。但考虑到机动车驾驶员因为压实线、未打转向灯、闯红灯这样的行为而背上“前科”过于严厉,因此日本设有“违规金制度”。轻微违反交通规则被取缔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间缴纳“违规金”就可以免于诉讼,这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办法。如果未交“违规金”或者对处罚存有异议,则要进入诉讼程序。
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并没有“违规金制度”,只有进入诉讼程序后才有可能实施处罚。鉴于骑车违规者会因遭受罚款而背上前科,对于警方移交的此类案件,日本检方一直都采取不予起诉或缓于起诉的处理。
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对于事实清楚,但综合考虑嫌疑人性格、年龄、境遇、情节、危害等判断没有起诉必要的,可予以“缓于起诉”的处理。接受“缓于起诉”处理的不会留下前科,但会留下“前历”,今后如果因其他事件被起诉这可以成为辅助性证据。
二次送检不再缓于起诉
出于健康、环保等考虑,近年日本使用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的人数呈上升趋势。骑自行车违反交规的行为近年来也不断攀升。据警察厅统计,交通事故呈减少趋势,但是自行车事故却是上升的势头,2011年自行车冲撞行人的件数比10年前增加了1.5倍。另据警视厅介绍,2012年东京都内与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比例由2007年的34.8%上升至36.2%。其中由于自行车无视信号导致的交通事故比例由8%增至9.6%。
2012年东京警方取缔闯红灯的件数较2007年增加了8倍,但仍然屡禁不止。为了扭转这个局面,东京地方检察院21日表示将对此前的处罚方针进行调整,对于骑车恶意闯红灯的人进行“略式起诉”。
据日本媒体报道,骑车带人或者接打电话等不安全骑行的同时闯红灯的行为,在流量大的十字路口或者不顾警察制止强闯红灯的行为都会成为“略式起诉”的对象。因同类行为第二次被送检后,原则上将不再予以“缓于起诉”处理。据称,现在被取缔的骑车闯灯的人已经被告知再犯将被“略式起诉”。
判处罚金就将成为有前科的人,自行车违法成本甚至高于机动车违规。对此,东京地方检察院表示应该对恶劣的闯红灯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自行车肇事扣汽车驾照
由于自行车事故高发,日本除了开始实质性罚款外,还多方位加大对自行车的管理力度。有因骑行未安装车闸的自行车而被送交检方的,还有因骑车肇事而影响汽车驾照的。
去年,大阪一民众因在公路上骑行未安装车闸的赛车多次被警方取缔,后在赛车上安装假的车闸继续使用,被警方再次抓获后送交检方。今年1月,东京已经开始禁止出售这种竞技用赛车。
2012年11月,日本奈良警方就对一名交通肇事逃逸的骑车人给予暂扣汽车驾照150天的处罚。依据是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持驾照者明显存在危害交通安全可能性时,可以暂扣驾照。奈良警方表示,肇事者没有履行救护义务,驾驶机动车时难免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因此暂扣其驾照。2011年,大阪也出现过骑车肇事殃及驾照的案件。
根据“道路交通法”,自行车原则上要使用车道,不得已使用人行道时必须在靠近车道一边骑行。自行车应该使用车道还是人行道在日本也是几经变化。最初的,机动车少,自行车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利用车道理所当然。后来,机动车数量增加,为了保护骑车人安全,并维护车道畅通,将自行车推到了人行道上。一段时间后,交通理念发生变化,作为交通弱势一方的行人安全受到了更大的关注,自行车又被规定回车道骑行。但是此规定一直没有被很好的执行,在人行道骑行的自行车反而占多数。近年,日本各地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
日本很少有自行车专用道,这也是自行车经常使用人行道的一个原因。近年日本一些地方,开始在有条件的车道上划出自行车专用道。如果有自行车专用道则禁止自行车使用人行道,屡教不改者可能被书面送交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