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陈睿中/台北报导
许多人将“空服员”视为梦寐以求的职业,但是这种光鲜亮丽的外表,却往往引来过多的困扰。现役空服员就表示,有人知道自己是空姐后,便会传讯息要求购买原味衣物,甚至提出包养等需求。更令人困扰的是收到“GG照”。
空服员在飞行任务中,除了提供机舱服务之外,也承担起维护飞行安全的重责大任,是航空产业中不可或缺的职位。相较于欧美地区,亚洲空服员多拥有亲切服务以及亮眼外型,因此难免在职场与私人时间内,更容易收到爱慕者的告白。
▲一名空服员指出,在脸书上经常都会接到搭讪讯息。(图/网友提供)
一名匿名的空服员指出,有些人会透过脸书讯息、赠送礼物等方式进行搭讪,这都属于常见的交友方式,但也会有人出价指定要购买“穿过的内衣”、“穿过的丝袜”等特殊要求,令人相当困扰与无奈。
另外,有些空服组员甚至遇过被要求以一个月数万元的代价包养。还有空服员指出:“常有人会直接寄自己的生殖器官特写照片,吓都吓死了!”只能赶快删除。
空服员指出,多数组员都受过专业训练并具备理性的心理素质,因此面对这种邀约,大多数空服员都选择冷处理、全部删除,并且列成黑名单。但是仍希望民众能够以正常的心态看待空服员工作,勿造成组员的困扰。
担任空服员求职课程讲师的Kensa也表示,面对客人的搭讪,多数组员都是以不影响工作、公司及家人为最高处理原则,或是寻求职场的学长、学姐给予意见。若是正常的约会请求,也可透过友人陪伴来保障自身安全。
另外,律师李奇芳也表示,传裸照给他人的行为,已属于性骚扰防治法第2条的性骚扰行为,经被害人向警方提出申诉或告诉后,若查证属实,则可裁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同时可能涉犯刑法强制罪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性骚扰防治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该他人顺服或拒绝该行为,作为其获得、丧失或减损与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划、活动有关权益之条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划、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