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卡病毒的跨国流行之地理分布。(图/翻摄自兹卡病毒(Zika Virus)感染症的全球流行病学简报)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因应兹卡(Zika)疫情,疾管署今天上午成立兹卡(Zika)病毒指挥中心,将该病毒列为第五类新兴法定传染病,并将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旅游疫情提升至第二级(警示),因应消费者旅游权益保障,取消中南美洲旅行团行程可退费。
▲兹卡病毒成WHO紧急卫生事件,我成立署级疫情指挥中心。(图/疾管署提供)
观光局2日经与行政院消保处、旅行业全联会及旅行业品保协会商后,旅客如参团前往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旅游,因该疫情而解除契约可依国外旅游契约范本第28-1条(旅客出发前有客观风险事由,得解除契约,惟须补偿旅行社已支付之必要费用及不超过5%之旅游费用)或第27条(旅客须依解约日距离出发日期之长短,按团费百分比成数赔偿旅游费用)择有利者适用。
旅客如与旅行社如遇有解约退费的消费争议而无法解决,可向观光局或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申诉,并协助安排调处解决,后续疫情如有提升,将与相关单位会商适时调整退费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