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是国人海外旅游最爱的城市之一,图为东京昭和公园。(图/kuma)
旅游中心/综合报导
寒假旅游旺季到来,为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交通部观光局公告104年6月19日至105年1月15日期间的旅行业营运状况,除了8间被废止旅行业执照、10间申请停业、17间申请解散的旅行社、1间被列为拒绝往来户、3间未投保履约保证险,另外也提醒民众参加旅行社举办的旅游活动或购买国际机票,应向领有合法旅行业执照的旅行社购买,才有保障。
观光局表示,废止旅行业执照8家旅行社分别为位于台北市的萝维亚、三菱、翔富、元宝、东海;苗栗县的凤翔、南投县的山弘、高雄市的国洲。
自行申请暂停营业10家旅行社,包括文康(停业至105/7/23)、明鸿国际(停业至105/6/30)、喜信(停业至105/8/31)、通亿(停业至105/10/23)、泰昌(停业至105/11/30)、全国国际(停业至105/12/30)、新世代(停业至105/12/16)、巨乔(停业至105/12/24)、上海旅游国际(停业至105/12/31)、惠东(停业至105/12/31)。
另外申请解散17家旅行社,则有桃园市爱莉丝、新竹市即时通、嘉义市信律、桃园市原乡清、台北市日朋、台北市走吧、高雄市天翔国际、台中市富泰网、台北市飞翔国际、桃园市瑞吉、台北市万丰、台北市世梅、高雄市桂林山水国际、台北市金龙装运公司、高雄市悠荷、台北市长麟、新北市俊辉。
经票据交换所公告为拒绝往来户的台北翔安旅行社;未依规定投保履约保证保险的3家旅行社台北市天旅、翔安、高雄市哈雷。
观光局提醒旅游消费者,参加旅行社举办之旅游活动或购买国际机票的6大要点:
一、旅客参团旅游时,应选择领有旅行业执照之合法旅行社签订旅游契约较有保障,并应确认洽办者系旅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合格领队及导游人员、参团旅游应注意事项暨上述公告之业者名单均可至该局行政资讯网,消保事项专区查询。
另外,每季旅行团“参考售价”可至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网站参阅,如选购低于参考售价之旅游产品,宜多方了解比较其内容。
二、旅客与旅行社签约前,必须详阅条款与行程内容,并了解该家旅行社营业状况、缴费时也应索取代收转付收据,并确认已办妥履约保证保险及出发前投保责任保险。
三、在旅展购买旅行社的旅游商品时,应有明确出发日期或使用日期,并与旅行社签订国内外旅游定型化契约,避免与旅行社签订未经观光局核准之旅游契约书或订购单。
四、提醒旅客选购国外旅游产品或出国前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随时注意并搜集国外旅游目的地旅游安全资讯,并参考公布之旅游警示考量是否前往并注意自身安全;出国前亦请至该网站“旅外国人动态登录网页”登录个人资讯,以利驻外馆处即时协助联系。
五、出国前请及早检查护照效期是否6个月以上,倘护照效期不足,请尽早申请换发。
六、近来有国外旅游公司或传销事业以介绍他人入会即可获取旅游基金及在外国网站享有优惠价格订购行程、机票、旅馆等服务。该国外旅游公司在国内未设有分支机构,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其权益恐无法保障,且亦非品保协会纠纷调处及代偿之对象,请消费者参加旅游时,务必选择国内合法旅行社,以维护自身权益。
观光局表示,旅游咨询可利用该局免付费电话 0800-211734、品保协会申诉专线02-25068185查询。另旅客如于国外发生急难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国人急难救助联系中心(全球免付费专线800-0885-0885)”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