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城市与韩国游戏开发商T3的“全盘对接”思路,终于浮出水面。
4月23日晚18时,九城发布公告称:将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根据双方协议,九城将以约3800万美金现金收购G10少数股份权益,从而成为G10的股东,入股比例未对外披露,有市场传言称略高于10%。
自此,九城失意《劲舞团》一事有了新结局。
知名游戏《劲舞团》为韩方T3所研发,由久游(久游游戏区)网在国内率先运营成功,但在2007年7月合约接近期满时,因九城横插一脚而差点“花落九城”,并导致久游网上市计划临时搁浅。此后两个月,久游网与T3达成和解,久游网继续代理网游《劲舞团》至2010年,九城由此失意。不过,G10公司为T3最大股东,九城此次入股G10,意味着不仅将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劲舞团》收益,也将进一步实施自身的游戏开发战略。
“4月14日,入股一事便已基本确定。”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此事并非九城一时拍脑袋的决定,而是一个长期规划,是九城在失意《劲舞团》后退而求其次的策略。
“这件事情我确实参与了。”4月26日中午,九城副总裁朴舜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此事的更多内容,抱歉我还不能披露。”此前,正是朴帮助九城拿下了《劲舞团2》。
入股始末
“回顾整件事情必须从去年T3与久游网的‘突然翻脸’说起。”消息人士透露。
由于近两年《劲舞团》在国内运营大获成功,国内游戏运营商对T3升级版《劲舞团2》的争夺异常激烈。2007年5月21日,T3宣布将《劲舞团2》中方独家运营商交由九城,久游网与九城关系也由此僵化。
次日,久游网发表声明称,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国运营权和商标使用权,其他任何来自韩国的类似产品,未经其许可而随意使用与《劲舞团》有关联的名称,将构成侵权,久游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T3反击认为,所有有关“劲舞团”游戏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商标权都属于开发公司自身,并于2007年7月宣布将从久游网讨回欠款,同时不再续约。双方矛盾由此日益激化,并最终导致久游网日本上市计划搁浅。
随后7月20日,九城“第三者”身份浮出水面。九城与T3秘密达成意向,由九城接盘原久游网代理运营的《劲舞团》,合同总额接近4000万美金,其中包括版权金、最低保证金,以及T3与久游网纠纷以来累积的分成债务。
不过2007年9月,事情又突然发生变化,久游网与T3及发行商Yedang之间达成和解,久游网续签《劲舞团》2年。其时,市场一度传言久游网大概花费了4500万美元来了断此次纠纷,但该金额未得到久游网的证实。
九城因此又突然失意《劲舞团》,事实上,实因各方背后的资本意志所致。
“九城介入,不仅导致T3与久游网纠纷公之于众,也使拟定2007年底登陆纳斯达克融资1亿美金的G10止步。”此前,曾有投资界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G10拥有T3股权超过50%,到时一定需合并报表,“以《劲舞团》中国市场为主要业绩的T3必将拖累G10,而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文商标,2008年G10的另一业务《劲舞团2》要以相似名称顺利开展运营也难。”
据记者调查,在4月23日九城入股之前,G10拥有T3超过80%股份,而G10由T3分拆部分资产后引入IDG等组建而成,其中,T3创始人KeeYoungKim兄妹为G10最大个人股东,IDG则持有G10超过30%的股权。
如果T3与久游网的纠纷不能妥善解决,那么急于通过G10 IPO退出的IDG,势必将成为此次纷争的输家。而负责G10一事的IDG合伙人过以宏也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反复强调,“IDG曾以G10股东身份与久游网部分股东沟通,希望双方能保持友好关系,并一直希望促成双方友好关系。”
至于为什么T3创始人移情别恋、心属九城,除T3与久游网在合作中积累的不快外,朴舜宇是其中最大功臣。
不过,若九城最终接盘《劲舞团》也将面临诸多压力。首先是来自投资人的压力,4000万美金不是小数目,而久游网已表示拟用法律手段维权T3单方中止合同计划,又因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文商标及所有游戏用户资料,接盘公司必将面临法律和市场风险,并可能祸及九城《劲舞团2》以“劲舞团”相似名称运营。
“对九城来说,这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策略,转而以3800万美金入股G10亦能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劲舞团》的收益。另外,在中国网游发展中,中方游戏代理运营方与韩国游戏开发商的矛盾时有发生,九城也能借此控制上游的游戏研发,为《劲舞团2》国内顺利运营做好基础。”消息人士称,对与久游网和解后要继续以游戏开发商概念上市的G10来说,除通过九城入股引入上市公司优化股东结构外,告知资本市场其拥有充裕的现金流同样至关重要。
第九城市入股[劲舞团]开发公司G10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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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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