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木马病毒,3名网络黑客非法侵入了中国游戏中心系统,在3天时间内陆续将22亿个游戏金币转入自己控制的游戏账号中,随后将游戏金币以低价出售,共获利人民币14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对3名被告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作出了判决,其中被告人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代某某今年26岁,因酷爱电脑,熟练掌握了互联网安全防卫技术。2006年9月初,他偶然发现,中国游戏中心系统内存在网络安全漏洞,于是,便开始在广州市某出租屋内,利用木马病毒等途径非法侵入了中游中心系统。之后,代某某如入无人之境,在短短几天时间内从该系统中获取了约700余个游戏客户的账户资料,并发现该游戏系统中的“在线转账”功能,可将上述账号内的游戏金币(即游戏积分)转移到其指定的其他游戏账户内。按照官方网络游戏金币的价格,8000个游戏金币可兑换1元人民币,上述700余个游戏账户内共计达20多亿个游戏金币,如能将这些游戏金币全部兑换成人民币,将会获得丰厚的利益。
代某某无法抗拒这利益的吸引,但深知仅凭一人的能力,要完成这个浩大的转移“金币”工程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代某某通过网络QQ聊天,将该信息告知了远在湖北省荆州市的网友张某某、黄某某,三人一拍即合。随即,代某某在广州市将700个游戏账户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张、黄二人,张、黄则与其雇用的另两名男子在湖北省荆州市的一间出租屋内,利用能隐瞒真实IP地址的代理服务器和代某某发送的账户资料,逐个登录中游系统,利用在游戏过程中故意输分和直接转移的方式,在3天时间内,陆续将22亿个游戏金币转入自己控制的游戏账号中。
一个月之后,公安机关在湖北省荆州市将3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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