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才二十出头的李某和谭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脑子却很“好使”。他俩合谋利用模仿同名网站,四处发布中奖信息,短短3个月就骗取网络游戏玩家12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1月,被告人李某、谭某从非法渠道购买了模仿“劲乐团”、“街头篮球”等游戏官方网站的虚假网站,并在儋州和海口等多家网吧里,利用一种能自动发送信息的工具“按键精灵”,冒充官方网站客服或管理员向“劲乐团”、“街头篮球”等游戏玩家大量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并要求中奖者汇入人民币380元、251元或580元不等的中奖手续费和税金,到其指定控制的银行账户上才能领奖。从2005年12月到2006年2月,短短3个月时间内,两人收到大量游戏玩家汇来的中奖手续费和税金366笔,共计人民币124722.40元,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谭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各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