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淡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文化市场亟需规范
海南网吧成“侵权大户”
本报记者胡续发
从2010年的37件,到2011年的215件,短短一年间,海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为何会飙升6倍?这些案件的发生,对于海南省内企业的警示意义在哪?
一家公司状告120家网吧
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海南知识产权市场逐步壮大,知识产权案件也相应快速增加。去年,全省共申请专利1480件,比2010年的1019件增长了45.2%;共授权专利765件,比2010年的714件增长7%;全年申请注册商标首次突破6000件大关,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共2.1万件,比2009年增长64%。
省外著作权人加大维权力度,是去年海南法院知识产权收案量上升的另一重要原因。仅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去年就在海南提起近120件网吧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诉讼,占全年法院案件受理总量一半以上。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亟待提高
从去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来看,省内企业被判侵权案件较多,侵权案件约占74%。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发现海南的很多网吧几乎成了“侵权大户”。多数网吧和部分宾馆对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合法获得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向消费者提供影视作品的点播服务,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有的网吧经营者将其被诉归咎于权利人,认为对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权利。还有部分网吧经营者对权利人将其告上法庭反映淡漠,甚至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拒不到庭。
部分企业无视别人的权利,为自己未合法获得商标使用许可、在同类或类似产品上使用他人拥有合法权利的商标,在经营中“傍名牌”、“搭便车”。
不仅网吧、小企业,就连海南的一些大型企业,也成为了侵权案件诉讼的被告,其中包括个别电信公司和个别电视媒体等。
省高院副院长傅勤认为,海南的部分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的权利审查,合法、规范经营。互联网领域的行政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和网吧的经营者应改进现行商业模式,加大购买版权的投入。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加大知识产权的资金、技术和人员投入,争取获得更多的专利授权,培育更多的知名商标。
商业维权大量涌现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维权力度的增大,知识产权维权区域进一步扩张。以往,知识产权权利人主要将维权重点集中于全国大中城市,但是在大中城市的诉讼维权告一段落以后,权利人将维权范围逐步向中小城市转移。
不过,在傅勤看来,当前一些企业的维权有强烈的商业色彩,知识产权价值观已经扭曲。
在去年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提起诉讼的很大一部分的权利人不是原始的著作权人,而是通过受让取得著作权利。受让人购买著作权利的动机不是将权利用于转播知识产权,也并非通过使用行为将知识产权转换为社会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取得知识产权限制他人使用,通过提起维权诉讼获取经济利益。
傅勤说,这种诉讼具有强烈的商业色彩,与知识产权立法精神有所违背,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知识产权的传播,构成权利的滥用。
这类案件的大幅出现,反映了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的扭曲。固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予坚决制止,但通过商业维权获取经济利益的做法和价值观念不值得提倡,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在审查此类维权行为时,对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有所限制,体现正当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