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的腾讯
一直在模仿
腾讯从来不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总能在成熟的市场中找到空间,横插一杠子。然而它选择的路径也使其饱受争议,那就是模仿,有时甚至是肆无忌惮地“山寨”。
早在2006年,新浪网创始人王志东就公开指责马化腾是业内有名的“抄袭大王”,而且是明目张胆地抄袭。几年以来,类似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直到最近,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还在质疑腾讯的创新能力,说它不仅不是卓越创新者,反倒是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天敌”。
模仿ICQ推出自己的第一款产品OICQ(腾讯QQ的前身)开始,腾讯似乎就埋下了自己的“模仿基因”——先是从韩国引入了QQ秀和其他一系列增值服务,又模仿新浪建起了门户网站;在网游领域,学联众开发平台,跟着盛大引进国外网友,随着网易自主研发,之后布局的C2C电子商务网站拍拍,以及第三方支付财付通,无一不是“山寨货”,这也是腾讯遭人恨的根本原因。
“微博、杀毒、电子商务到今天的团购,这些领域的商业模式在那儿摆着,人人都在抄,你凭什么要求腾讯高抬贵手,不去挣这个钱了?”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界这种对腾讯的埋怨,就像“小孩儿撒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对于模仿的指责,马化腾的回应是:模仿是最稳妥的创新。
“创新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应用创新,产品和应用层面的创新比较容易被人忽略。”一位资深互联网产品经理告诉记者,几乎腾讯的每款产品都能找出市场上其他同类产品所没有的优点,如腾讯QQ的群和显示最近联系人功能,QQ邮箱的超大附件功能,QQ游戏平台一上线就号称能承载上千万的同时在线,QQ还解决了困扰很多IM产品的联通、电信的互联互通问题等等。
事实上,腾讯获得突破的领域往往得益于应用层面的创新,腾讯总是能够通过QQ用户行为习惯的把握,将新产品与腾讯QQ这一核心进行结合,使其用户的优势得到发挥。同为技术出身,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坦言如果同是做即时通讯,自己在产品细节和技术上能够比马化腾做得好,但很难比QQ成功。因为马化腾是把互联网产品当成服务来做,其成功在于“打动人心”。
CSDN总裁蒋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从商业竞争的角度,腾讯通过复制别人的商业模式进行无限扩张,是无可厚非的,但在客观上必然会扼杀一些创新的好苗头。这也和胡延平的观点一致,从某种程度上说,腾讯是互联网创新者的杀手。
腾讯的麻烦四面制造麻烦的腾讯并非每次都能凯旋而归,甚至给自己惹上了不少麻烦。2009年6月,搜狐就因为输入法将腾讯告上法庭,称腾讯侵犯了其旗下搜狗拼音输入法的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利用QQ拼音输入法破坏搜狗拼音输入法服务,对搜狗实施不正当竞争,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2000万元。
能够让同为互联网巨头的搜狐撕下脸面,腾讯“与全网为敌”所招致的民愤可见一斑。
不过,身为山寨之王的腾讯也在遭遇“被山寨”。2005年成立的51.com,几乎腾讯每推出一个新的功能与应用,它都会加以“学习”、“消化”,并迅速在自己的平台上开发出来。如目前在51.com平台上的“51商城”、“51群组”、“51秀”、“51问问”,它甚至曾经开发出彩虹QQ,免费提供IP地址探测、显示隐身好友等腾讯QQ的“增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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