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似乎完美的游戏都有着”出游戏,附带小说“的习惯,于是我经常会没事去官网和他们的官博转转,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老实说我对小说的兴趣比游戏大,呵呵,因为不管怎么说,完美可是当年网罗了今何在、江南、笑三少、有时右逝等一批NB得不得了的作者的地方。
结果在今天逛官博的时候,突然发现那边更新了一篇小说,兴奋之余点进去一看——非官方,不过是他们研发团队里面的人自己写的,内容还不错,不敢私藏,拿出来给大家分享。
官博链接原文:
由于完美的惯例,于是在这次《降龙之剑》封测的时候,就有朋友问我:《降龙之剑》的小说什么时候出?
我说,这事儿不归我管,但是以后必然会有很不错的小说推出给你们看,我相信完美的能力。但是对方不依不饶,你写个先呗,他说。
回头和组里的人一合计,另外几人也觉得偶尔放松放松,写点小说什么的,挺有趣,于是乎,我们的组内非官方小说正式决定在此连载,预计是每三天更新一次,每次3~4000字,每次由不同的人撰写,但是由一个人负责剧情,当然,我们随时欢迎有读者来意见或建议,参与其中。
废话少说,上第一回!
流云纷飞瑶若雪
洛雪第一次见到单飞云的时候,她正面临着人生中第一次抉择,虽然此抉择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过场,但是之后洛雪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所有人——别把孩子不当回事。
刘之楷来到降龙谷地的时候,那天洛家正在办喜事。洛雪的父亲,正在喜头上的洛大川热情地迎接了这个抱着孩子的陌生人。就这样,才刚刚惊魂未定的刘之楷便莫名其妙地抱着单飞云出现在了洛雪的抓周仪式上。
当时已经一岁的洛雪长得白白胖胖,肉呼呼的脖子上满满当当地吊着家中亲戚长辈给的挂钱,粉嘟嘟的小脸看到谁都是笑盈盈的。每每有大婶大妈忍不住去逗弄小洛雪时,她就会用自己藕瓣般的胳膊捧着他们的手指蹭呀蹭的,软软嫩嫩叫人无比受用。这次洛家抓周引来了几乎降龙谷小村里所有的相亲父老,大家带来了不少糕点糖果,围在一张大梨木桌子上看着这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会抓着什么东西。
看着周围黑压压的人头,小洛雪很好奇,像只小狗一样蹲坐在桌上,嘟着小嘴,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左右观望。洛大川在一边插着手很自豪地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也会是他最宝贝的一个。
桌上,小洛雪周围摆满了印、书、笔、砚、算盘、钱币、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和铲、勺、剪、尺之类的东西,花花绿绿很是热闹。她不久后就把注意力从周围的大人们上转到了这些东西上面。终于,蹲坐的洛雪选定了一个方向,不紧不慢地爬了过去。
“小雪要选花儿!”张大妈叫到。
“啥眼神!她明明是冲那把银剪子去的。”裁缝韩大伯立即反驳。
“不对不对,她又转了!她要拿那把小笛子!”放牛娃陆天兴奋无比。
“都错,看,这不是冲着《道德经》来的么~”私塾的王夫子笑了。
结果小雪爬到了《道德经》跟前,没半点迟疑,爬了过去。
洛大川心中一阵宽慰,女子无才便是德,要是这个小祖宗真的要读书什么的,那还真不好办。
但他马上又紧张起来了,因为现在洛雪的面前,已经啥都没有了,哦不,说啥都没有不是很贴切,洛雪的面前,是桌角。
而且她还在爬!
“快快!帮忙护着!别叫孩子掉下去!”他忙不迭地叫到。
桌角的几位相亲客人急忙纷纷伸手保护,但是就在他们伸手的时候,小洛雪也同时伸出了自己的手,啪地一声,抓住了一样物什,众人定睛一看,愣住了。
洛雪抓住的,是被抱在刘之楷怀里的单飞云。
这突如其来的插曲使得大家先是一愣,然后哄堂大笑,女孩抓周抓了个男娃,这不是给自己找官人是什么?
“雪儿真行啊,直接自己把终身大事给定好了!”大家笑道。
洛雪抓完后,抖了抖身子,一屁股坐了下来,咧着嘴露出两颗刚长出的兔牙得意得看着大家,似乎完成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看着乐呵呵的小洛雪,众人笑得更欢了。
人群中没有笑的只有三个人,第一个是洛大川。本来么,好好地给孩子抓周变成了招亲,而且这门亲事还不是自己给定的。虽然这只是大家在说笑,但是洛大川是真怕最后这事情变成现实。看看那个被自己闺女攥在手里的小子,天知道以后会长成什么鼻子什么眼,万一是个败家子或者混球的话,难道就这样把自己宝贝女儿的一辈子给葬送出去?
第二个没有笑的是刘之楷,他不笑自然也是有原因的。本来,他一个外人,和大家就不熟,人家好心请他过来参加喜宴,却似乎给人家添了麻烦,于是,看着表情僵硬的洛大川,刘之楷当然也笑不出来。
第三个没笑的是单飞云,当然,他不小的原因就没有上面两位那么复杂——洛雪一把攥住的不是别的地方,而是他的耳朵。虽说小孩子没什么力气,但是耳朵被攥住总归不好受,此时的单飞云又被包在襁褓里,动弹不得,这种情况下,不哭就已经是很给大家面子了,笑?门都没有。
当然,他不知道,这一抓,已经昭示了悲惨的未来,他的,还有他的耳朵的。
一转眼已经十七年过去,十七年来每逢抓周总都会有人提起当年的那件趣事,洛大川一开始还有些闷闷不乐,但是到后来也就释然了,偶尔,他自己也会向女儿说起当年的这件事情。
“你那时候啊,猴急得不行!就像猫儿见着腥,饿狼看见肉似的,只冲小云子就扑了过去,三五个大人都拦不住。”
“哪有你说得那么臊人的!”已经十八岁的洛雪一边穿着针一边怪到。“尽出你自己女儿的洋相,你还算不算我爹?”
“不算你爹那还算谁的爹?”洛大川梗了梗脖子,拿腮帮子冲着不远处在树上午睡的单飞云撇了撇。“难道算小云子的爹不成?就算是算他爹,那也还不是你爹?”
“爹!”洛雪脸红了。
洛大川大笑着站了起来,举起臂膀抡了两下,伸手拿起一边的锄头抗在肩上,准备回去地里干活。洛雪把补好的短褂递给了洛大川,洛大川瞅了瞅那个工整的补丁,煞有介事地摇了摇头。
“我家闺女的手真巧,以后一定是个好媳妇,真是便宜了小云子那臭小子。”
“再说我直接给拆了!”洛雪作势要夺,洛大川先她一步把褂子套上就逃开了,速度之快,就好像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一般。
“你跑慢点儿!别闪了腰!”洛雪在后面叫道。
“要想让我闪腰,除非是给我十个孙子抱!哈哈哈哈!”洛大川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桃林深处,只听见他爽朗的笑声从那一片纷红中传出。
送走了洛大川,洛雪无奈地摇了摇头。自从十年前她娘亲过世之后,洛大川就一直保持着这样乐天的精神,动作利索,平时也笑呵呵的,但是洛雪明白,只有在没有人的时候,这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才会露出疲态,蹲坐在田埂边,抽一袋旱烟,呆呆地望着天空。十年来,他一直没有续弦,只一个人照看着这个家,而洛雪,就是他的精神支柱。
精神支柱,之一。
洛大川的另一个精神支柱此刻正在不远处的树上午睡,他的准女婿,单飞云。
那天抓周之后刘之楷便带着单飞云在降龙谷村里安顿了下来,洛大川好心拉着乡亲们给他建了个小屋子,就在洛家旁边,从此刘之楷和单飞云就成了村庄的一份子,他们开辟了一片果园和菜园,虽然过得清苦,但是到也活得不错。
单飞云从小就很懂事,会走路起就学着给瘦弱的刘之楷干各种家务和农活。也因此,洛大川才会渐渐接受了这个小子,认定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实在人,以后绝不吃亏。
更何况,单飞云长得还很不错。
虽然一直干着粗活,但是这小子的脸上没有半点庄稼人的红黑之色,相反,他很白,脸蛋也很干净,眉宇之间总透着一股不同于凡人的气势。
不过这个小子也有一个缺点——贪睡。单飞云似乎总是睡不饱的样子,无时无刻,只要活一干完,旁边找一块能躺的地方就能睡着,叫都叫不醒。
洛雪看了看天色,距他入睡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单飞云该醒了。
单飞云每次打盹——他管晚上睡觉以外的都叫打盹时间不多不少,永远是整一个时辰,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而他每次醒来后都会对洛雪说自己的梦,在梦中他时而变成白鹭,时而变成耕牛,身处不同时空、不同朝代,但是神奇的就是每次单飞云都能对于当时的东西记得十分清楚,事无巨细,弄得洛雪总觉得他是在编故事。
终于,树上的单飞云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转身——从树上摔了下来,落到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扬起好大一片尘土。
洛雪连忙赶了过去,看看单飞云有没有受伤,没想到烟尘落处,单飞云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边,低着个脑袋,一言不发。
“飞云,没事吧?”她担心地问到。
单飞云没出声。
“哪里摔着了?痛不痛?有没有摔坏什么地方?”她更紧张了。
过了好久,单飞云才抬起头来,漫无目的地晃了晃,然后转向一边心焦气急的洛雪。
“你是……雪儿……吧?”
完了,脑子摔坏了,洛雪心说。
“我是雪儿啊,你连我都不认得了么?飞云你别吓我!”洛雪都快哭了。
“啊……看来我是醒了……”单飞云举目远方,若有所思。
傍晚,去城里卖菜的刘之楷牵着毛驴回到了家里,远远地,就看见单飞云一个人在远离厨房的地方劈柴,劈完后,又走好远将柴火送到厨房门口。
“傻小子,你就不能直接坐到厨房门口去劈么?来来回回练脚劲呢?”刘之楷边把驴子栓在槽旁边说。
“她不让……”单飞云苦笑到。
“她”自然指的是洛雪。
自从刘之楷和单飞云住进降龙谷村之后,热心的洛大妈就一直负责着他们的三餐饮食。洛大妈过世之后,这个就变成了洛雪的任务,因此两家一直就只有一个厨房,而吃饭,也都是在一起。
刘之楷笑了笑,这对年轻人从小青梅竹马在一起,打打闹闹是很平常的事情。每次单飞云惹洛雪生气了之后,洛雪都会不许他靠近自己十步以内,而这样的禁令,通常也和单飞云打盹一样,有固定的时间,三个时辰。也就是说,假如不出意外的话,单飞云今天得一个人蹲在门外吃晚饭了。
“你又干了什么了?”他同情地看了看自己的孩子。
“我打盹醒来后……从树上摔下来了……”
“摔下来了?今天中午那棵树?没事吧?”
“没……”
“那和小雪生气有啥关系?”刘之楷不解。
“我起来后没理她……”单飞云伸手挠了挠后脑勺,然后似乎又像想到了什么,抬头看着刘之楷。“爷爷,我……做了一个梦……”
“又做梦了?这次梦见自己成了啥?”对于单飞云的梦,刘之楷已经习以为常了。“蝗虫?还是蛤蟆?我说你就不能只当回人么?”
“不是蝗虫也不是蛤蟆,”单飞云皱着眉头。“也不是人……”
“那是啥?”
“爷爷……”单飞云抬起头。“我梦见自己变成了……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