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年少轻狂的我却又表现出对什么都不屑一顾。
那时候每个月才500元生活费,交了电话费,除开伙食费,口袋里还剩下可怜巴巴的100多块钱,而我却要靠它来打发30天的无聊。
因为无聊,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染上了抽烟的习惯,于是经常到我们对面的的女生寝室楼下的小卖部买烟,因为他那里有4块钱一包的劣质香烟“红梅”,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抽过这个牌子的烟,不管怎样,我很喜欢它,因为它的名字,因为它抽起来劲大,一根可以顶两根,自然的,就可以节约下一包的烟钱了。
来得多了,就经常看到另一个女生,其实来这里买东西的女生有很多,但是它们都没有她的腿细,没有她瘦,也没有她看起来一副弱不经风的气质,男人一般看到很瘦弱的女生,都有一种去保护她的冲动我也不例外。见到的次数多了,偶尔也聊几句,聊的多了,也就认识了。
月尾的最后一天,我从抽屉里面动拼西凑,勉强够了4块钱,揣着一把的硬币,犹豫的往小卖部跑,犹豫是因为这4块前是准备去食堂吃饭的。很自然的,又在那里遇到了她,她正在和同伴买买零食,我考虑着怎么和她打声招呼。
-----中午不吃饭了吗?我瞟了一眼他手上的零食。
-----其实你应该多吃饭的,因为你太瘦了。
-----是吗?她们都这样说我。完了她用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当时我就差点崩溃了,我正在想我的午饭到哪位同学那里混呢,有我可怜吗?可男人一时冲动起来了是可以做出很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的,因为我已经完全的被她可怜的眼神打动了。
没有等到天黑,我就跑出去把她叫了下来,对她说了一句很简单的话,但是却很真诚,因为没有比那句话更能代表我的心声了。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把。
虽然她当时红着脸在那里没有说话,虽然她没有当时答应我,但是以后我们却还是走到了一起。
一年,两年,当我看她和看别的女生一样的眼神后,当我觉得她的瘦弱是一种做作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了,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平淡早已代替了激情,厌倦也已取代了新鲜。
有一次以前的高中同学聚会,都带了女朋友,我和她也去了,吃完了饭我们几个男生一起斗地主,中间烟抽完了,看到在一旁边的她,我大手一挥,去给我买一包烟来,其实我也知道旁边还有其他的人,同学的女朋友都幸福的靠在他们旁边看我们打牌,其实我也知道她是第一次来我同学学校,对这里不熟,因为哥们义气,我还是叫她去了。
等了很久,也没有见她回来,我不耐烦的下去找她,当时心里很烦,觉得她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好。延着街道走了很久,终于在一家超市前看到了她,我过去夺过了她手中的烟,转身就上去了,去继续我的牌局。那天大家都玩得很高兴,但是我知道,至少有一个人很伤心。
后来,我们还是分开了,也许任何感情,都经不过时间的距离,5年之氧,7年之惑。其实人一直不很在意自己身边的东西,得到的,远在他们心中没有比未得到的更珍贵。
后来我知道了,那天我从她手中夺回来的“红梅”香烟,原来附近只有那家超市里面有卖。
后来我也知道了,原来她一直都很瘦弱,还是经常容易得感冒。
但是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过去了的东西,我才知道他的价值,我的脾气,也只有她能够受得了,我的懒散,也只有她最能包容我,但是这一切都过去了。
每个人一生中都有这样一个愿意为你买烟的女孩,可是在你遇到她的时候,你长大了吗?明白了吗?够成熟了吗?其实,最珍贵的东西,就是在你身边一直陪着你的那个人,不管她是美是丑。可笑的是,往往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该失去的都已经失去了。
我一直都有她家的电话,但是我从来没有打过,这么多年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