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大众媒体刊登消息,消息称:“《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此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表示,6月8日已通过网易的申请,并提交至新闻出版总署。”如果按照这一规定,《魔兽世界》在中国大陆地区审批已经超过最后时限,《魔兽世界》应该已经开服或准备开服,但一些媒体在向网易相关部门和人士询问“何时开服”时,网易相关负责人却“未予回应”。
为何会出现如此蹊跷的情形?原因就在于新闻出版总署在具体执行审批当中依据了不同的审批规定。
根据本刊多年来对行业规定的了解以及向相关业内人士咨询的结果,新闻出版总署在具体执行中适用的规定是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的审批办法(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地址: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496/200708/453173.html),其中对“许可期限”明确规定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0日内”。也就是说,即使不考虑所谓九城诉讼暴雪的因素,如果6月8日申请已经提交至新闻出版总署,那么总署理论上只需在8月25日之前返回审批结果,就完全是属于正常的。如今20天过后仍旧没有结果的结果,可以说是完全正常的,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据本刊了解,在具体审批流程中,同为“电子出版物”,根据类型的不同,如光盘制品和网络游戏产品的审批,其审批流程和适用的审批规定也有所不同。《魔兽世界》的审批显然适用于《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的审批办法。
令人费解的是,80日的审批周期在业内可以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任何代理运营过外版游戏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对此规定都心知肚明。按理说,网易虽然一贯以自主开发游戏为主,但几年前也引进过《飞飞》这样的韩国网络游戏,对审批周期不应该没有了解。之前媒体上爆出的6月8日开服或6月底开服的消息已经被时间证明是完全错误的,同时还在所谓的“20天”期限到来前夕宣布“已经100%准备好了硬件”,却始终不向玩家说明可能的等待时间,其含义是颇值得玩味的。
不管怎么样,来自厂商的模糊表态以及一些媒体抓住“20天”不放,还是影响了广大玩家和舆论,如今各大众媒体和论坛上纷纷猜测《魔兽世界》不能开服的原因,甚至将矛头指向任何可能影响开服的因素,如同业的竞争、审批的缓慢等等,事实上都是毫无根据的猜测。如果陷入争吵和猜测的人群能够稍微花点时间研究一下审批流程,那么面对奇怪的舆论导向,也就不会随波逐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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