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是违法的,它能掐死游戏业者,但却又维系着一些濒死的游戏。这个身份混乱、亦邪亦正的程序,永无转世的机会?
滚动着岩浆,腐臭熏天,漫布毒气、满地骷髅的地下洞穴,骑士、盗贼、女巫、牧师等20个联盟国成员正在寻找恶龙。
在洞穴深处,一只正在熟睡的红龙出现在他们眼前。“不要吵醒它,悄悄绕过去。”牧师小声说。一群人悄悄接近红龙,但一只蝙蝠的尖叫惊醒了它。 发现入侵者的红龙喷出了蓝色火焰,强壮的骑士快速冲到红龙的面前与之对抗,女巫、牧师一边施着法术一边用弓箭进行还击,团队的配合在这里发挥强大的力量,而游戏本身最大的乐趣也正是团队的配合。红龙此时是猛虎难敌群猴,正当众人胜利在望时,突然冲出了一只蓝龙,腹背夹击下众人不得不掏出回城卷轴,从洞穴瞬间回到了城堡中。骑士气急败坏地说:“咱们不用外挂根本打不过那两只龙的。”
“可是用外挂会被封账户的”,女巫说。“我们的等级不高,即使被封了账户也不可惜,何况我们只用一下,他们是查不到的”,骑士回答。最终众人决定使用外挂。开启外挂程序后再次来到洞穴,在外挂作弊程序的帮助下众人攻击的力道大幅提高,两只龙还没有来得及还手就已经被骑士斩杀了,众人轻而易举地结束了这场战斗。
此时,坐在电脑前游戏的汪洋却丝毫没有喜悦的表情,甚至感到些失落。汪洋是一名游戏玩家,在《魔兽世界》中首次使用外挂后,他发现这款《魔兽》外挂不仅不能带来乐趣,反而使游戏变得很枯燥。他自言自语地说:“看来优秀的游戏是不需要外挂存在的。”
地下财神“哈得斯”
冥王哈得斯是希腊神话中掌管地下黄金和宝石的神。而外挂像“地下财宝”一样始终见不得光。和哈得斯掌管着地下“财宝”一样,外挂也有着自己的一套行头和盈利渠道,业内人往往称之为“地下产业链”。曾经被认为是“玩物丧志”的游戏产业,已摇身变为国家重点扶植的朝阳产业。而出色的游戏制作人才更是成了香饽饽,某游戏公司曾抱怨说:“现在8000元的月薪招不来一个游戏设计人员。”目前一位出色游戏设计师的平均年薪在20万元左右。但是和一些游戏外挂制作者相比起来,20万元只是他们的月薪而已。这并不是天方夜谭,就在2007年2月,北京海淀法院刑厅,一名制作外挂的人士交待,其一年获利280多万元,平均每月就有20多万元的收入。与一款前期投入千万元的网络游戏相比,外挂的制作仅仅只是需要一台3000元的电脑而已,但其回报却有上百万元。外挂早已跻身成为“暴利”行业,而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挂制作者也成为新兴的“高薪阶层” ,当然了,前提是他们不被司法机关抓到。
“网络游戏拼的就是服务”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外挂,一些外挂网站的专业化服务程度令人唏嘘。和专业网游网站一样,外挂网站也提供种类繁多的服务。比如外挂交流学习、出售点卡、广告代理、为客户量身订做专属外挂等服务。 在免费网游大行其道的今天,拍卖网游中的“极品武器道具”成为网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一件“极品武器道具”不仅能使玩家在游戏中所向披靡,而且还能使该玩家成为团队的“领袖”。但是游戏中的“极品道具”数量有限、极难获得等特点,使得它有着极高的经济价值,在一些交易网站上随处可见高价出售或收购“极品道具”的帖子,其种类繁多,价格也高低不等,从几十元到上千元的都有,一些虚拟装备甚至卖到了上万元。正是因为“装备”珍贵且数量有限的特点,使得那些能够复制或盗取“极品道具”的外挂价格也水涨船高。外挂市场中也有着类似的点卡和包月卡,其价格甚至和正规游戏厂商的点卡一样贵。如《传奇》外挂包月点卡,在网上公开叫卖20元。
尽管外挂的价格不便宜,但是玩家依然会买外挂来玩。“怎么高兴怎么玩”是玩家的一句口头禅。一些玩家认为用外挂玩游戏的人不是真正的玩家,不仅破坏了游戏的乐趣,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另一部分玩家却反驳说:“为什么不能用外挂?网游本来就是用来娱乐的,所以怎么高兴怎么玩。”一些玩家更是沉迷于外挂所带来的乐趣中并认为:“外挂是网络游戏的合理补充。”
难道违法的外挂真的是网游的合理补充吗?游戏运营商的态度也许可以从侧面说明一些问题:尽管没有游戏运营商会主动承认自己的游戏在不使用外挂后就会走向衰落,但却很少有人能否认外挂对自己游戏的重要性,对早期发行的游戏而言,外挂早已成为这些游戏的强心剂。对于游戏性不高的网游,也许只有外挂才是最大的乐趣。
诺亚方舟还是潘多拉之盒?
外挂严重阻碍了网游产业的发展。国内几乎所有的网游公司都曾表示过外挂对自己的利润影响严重,他们宣称外挂的生长将扼杀整个游戏产业,一些网游公司对于外挂总是谈虎色变。陈天桥对外挂的打击态度是最为坚决的,他曾不止一次公开表示外挂使自己损失了上千万元的利润,甚至在2006年不惜斥资800万元重金来打击外挂。然而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一些坚决拥护外挂的玩家对此也是针锋相对,不仅继续使用外挂,还在论坛上抛出“没有外挂的游戏,让陈天桥带着他老婆和孩子玩吧”的话来回应盛大对外挂的打击。
如果网游产业的潘多拉之盒(希腊神话中指会带来灾难的盒子)是外挂的话,那么“假外挂”便是外挂产业的潘多拉之盒。虚拟世界已自成一个体系,逐渐形成自己的食物链,违法的外挂业现如今自己也成为“宿主”,一些人竟然黑吃黑地制作了大量的“假外挂”来抢夺现在 “正版”外挂业的消费者,并利用“假外挂”中的木马程序盗取使用者的装备和账户,给制作外挂的团体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加之政府对外挂的严厉打击使得外挂这条“地下产业链”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有趣的是,一些外挂网站在应对“假外挂”时,也打出“举报假外挂”、“打击假外挂”、“绝无木马、病毒”等标语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增加自己的“品牌形象”。
和网游产业卖服务是一样的,外挂产业也在兜售自己的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外挂和网游产业又是一种“竞争”关系,双方都在绞尽脑汁地为玩家提供服务。而谁的服务好,谁就能受到玩家的青睐。一些外挂的出现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游戏的乐趣性,使一些网游又有了新的活力,也正是如此,一些早期的网游现在依然靠外挂在运营着。对于一些网络游戏而言,外挂本身就是一个廉价的宣传工具,比起上千万元的游戏宣传费,外挂是便宜得多了。往往一款游戏的受欢迎程度和外挂数量的多少是成比例的,一些不知名的游戏也正式通过外挂才让玩家认识,即使日后该款外挂消失了,玩家也会因为曾经使用过外挂而记住此游戏。如此说来外挂好像又成了网游的救世主?
在网游产业较为发达的韩国也有大量外挂的存在,外挂问题同样困扰着韩国的网游企业,但是当游戏本身乐趣大于外挂所带来的乐趣时,玩家会自觉地抵制外挂在游戏的出现。有趣的是,在韩国一些辅助性外挂插件甚至和网游公司达成默契,为网游开发出多种不破坏游戏平衡性的插件程序,和网游共同发展。而国内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在《魔兽世界》中,由第三方开发的大脚(BIGFOOT)和魔兽精灵辅助性插件不但被广大玩家所使用,还被《魔兽》运营商九城所认可,并在官方网站上提供该插件的下载链接。
外挂和插件同样是由第三方制作的、依附于游戏的程序,不同的是:一个加入了“黑帮”构成了违法的“外挂产业链”,而另一个却像是步入了“上流社会”。当真是,黑白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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